相关问答
征地占用集体土地一般要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
征地占用集体土地一般要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有两种情况:城中村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房屋所有者配置。也就是说,决定征收住宅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征收者的补偿包括(1)征收住宅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住宅而搬迁,临时配置的补偿(3)因征收住宅而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集体土地被征收时房屋被征收为土地附着物。农村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的现行。
“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国家建设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用地单位应按下列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包括菜地)、果园、鱼塘、藕塘、苇塘、茶园、苗圃等,省辖市郊区按年产值的六倍补偿;其他市郊区、工矿区和县辖镇按年产值的五倍补偿;其他地区按年产值的四倍补偿。 征用耕地中,各类作物的副产品(不包括蔬菜)按每亩主产品年产量的15-20%计算。 征用未结果的果园比照一般果园年产值的60-80%计算。 征用新开辟的鱼塘、藕塘、苇塘、茶园、苗圃等,比照一般各该类年产值的60-80%计算。 征用成材林地,按征用时该地林木蓄积量的价值给予补偿;征用幼林地,按成材林价值的50%补偿;征用灌木林地和疏林地,按每亩年产值的三倍给予补偿。 征用宅基地和乡(镇)村公益事业、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使用的集体土地,除按规定给予拆迁补助外,按耕地给予补偿。 征用其他土地,按被征土地实际年产值的三倍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 征用耕地,按以下标准支付青苗补偿费:已下种的按季产值的60-80%计算;已耕作未下种的按季产值的40-60%计算。 (三)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选址确定后,新增加的附着物不予补偿。 第三十一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支付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每亩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人均耕地一亩以上的补年产值的三倍;七分以上不足一亩的补年产值的四倍;五分以上不足七分的补年产值的五倍;三分以上不足五分的补年产值的七倍;三分以下的补年产值的十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二至六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二条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提出安置方案和增加安置补助费的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土地是集体的,不知道你说的这个是在哪个地区,工程是否属于大中型,有一个《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是2006年7月国务院公布的,里面有一些具体规定。鉴于你提供的情况信息很少,只能给你思路上的建议,先去了解征地拆迁相应制定的拆迁方案和补偿标准,了解清相应地归于各个个人的补偿或安置方案,视该方案是否合法合理,再作下一步计划。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1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275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