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所谓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立遗嘱人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因不愿意使自己未来的合法遗产全部交由其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等),或根本不愿意让其法...
赠与归赠与,遗嘱归遗嘱,并没有赠与遗嘱。只要写清楚情况就可以了,注意公证人遗嘱没有规定的格式。一般来说,遗嘱必须写清楚以下内容:(1)指明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遗嘱为代书,无代书人签名、无见签名,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2.公证程序瑕疵,一审认定遗嘱无效;3.违反公证程序规定,遗嘱被撤销;4.遗嘱为代书遗嘱,不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无效;5.遗嘱人确认、核对遗嘱内;6.公证遗嘱的形式;7.遗嘱人缺乏遗嘱能力;8.遗嘱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9.遗嘱中所处分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财产;10.遗嘱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根据《》第20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3、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4、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遗嘱人即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 5、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嘱公证卷被列为密卷,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也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6、如果遗嘱申请人要撤销或者变更遗嘱,必须经过再公证,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其他遗嘱形式不能撤销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注意事项: 一、申请公证,应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2、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充分; 3、遗嘱公证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299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