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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如果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人,应征得债权人银行的同意,若银行不同意,则无法判决。通常情况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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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 (1)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 (2)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这种情况下,根据于谁的名下,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1、于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民法典有明确的规定,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显然,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归婚前付款买房一方,但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婚前付款买房方给予补偿,同时,尚欠的房贷也由婚前付款买房方承担。 2、于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尚欠的房贷也就属于,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的房子最初支付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债务和房地产,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判断该房地产属于注册方,尚未偿还的贷款属于房地产注册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所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房产登记一方补偿另一方。
在分割时不予分割。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由于一般情况下。所以此时;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因此,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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