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该案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无利不起早。生病了要找医生来治,自己看,反而弄巧成拙;当官司缠身,越早请律师,事件正确及时解决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 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 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 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另外该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一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另外该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不当得利如何立案追回 不当得利的失利方向法院主张返还不当得利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7天内立案,立案后开庭审理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