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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3年购买一套住房,因开发商的原因至今尚未办理房产证,仅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在房产局办理了备案证明。现这套房已经纳入政府征地拆迁的范围...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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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房子没房产证,买的这套房屋规划、报建或者其他手续不齐,造成无法办理房屋确权的登记备案,所以是不可能办出房产证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不会受理,也谈不上交税费的问题了。这种情况遇到拆迁,一般来说你是得不到补偿的。原因有二: 1、你不具备获得拆迁补偿的相关主体资格。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的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补偿。实践中也有拆迁人愿意对使用人进行补偿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干涉。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拆迁人不愿意,你的主张和要求也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因为你毕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2、违法建筑是无偿拆除的。对规划法之前建设的,各地的政策是不完全一致的,只要是不是严重影响规划的自建房,一般是可以给予认定的。而补偿的标准,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当然需要补偿的。征地拆迁的补偿方式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而定,也就是说到底是按人口数进行补偿,还是按实际占地面积补偿。一般分为地上物补偿和宅基地补偿两部分。只要合法的,就应得到补助。地方政府在拆迁方面有不当之处,你可以通过协商,起诉等办法维权。
一般是以货币补偿金额或者产权调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补偿的法律规定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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