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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
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的主要区别: 1、商品商标是用以将商品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一种标志,具有区别商品不同出处的功能,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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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服务商标与产品商标使用区别,商标按照商品与服务来划分的话,分为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有所不同,商品商标无论您是否已使用在先,只要对方不是恶意抢注,您都违背《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构成商标侵权;而服务商标不同的是,往往很多人都将自己的公司名用作店名,这就构成了商号,而公司名称是工商局核准的,在符合《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实施规定》的情况下,要看商号与商标谁的在先,以此来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其次,您店铺招牌的字号权(也就是营业执照日期)取得日期比对方商标权早,商标权无权约束于您,。但是如果对方商标权获得后,您再次开分店时就构成侵权了,原因很简单,您再次开店的日期已经晚于商标权取得日期了。这就是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的不同之处,但如果您将服务商标用于产品商标上了,对方取得商标权后可以对抗于您;如将字号用在招牌上要看彼此取得权利的先后顺序。
1、定义不同。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商品商标可以是具有某种含义或毫无任何意义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如同其它商标一样,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用条款,不损害公共道德或他人的利益,具有商标的显著性,均可成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亦称服务标记。它作为某种商业性质的服务项目用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2、对象不同。商品商标所要区别的是某种商品,它一般都是有形的,表现为某种物品。而服务商标则不然,它所要区别的是某种服务,它一般都是无形的,表现为人的行为。由此可见服务商标的区别是难度比起商品商标区分有形商品的难度就大的多。
A:证明商标的所有和使用分属不同的主体。它是对由具备对某种商品或服务的检测与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并拥有,而由该注册人以外的人使用在他们的商品或服务上。 B:证明商标不具有专用性,任何具备某一证明商标使用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使用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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