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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公路集资决裂法。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在此间召开的全国乡村公路座谈会上强调,在乡村公路建设经过中,要正确处置乡村公路建设与农民群众利益之间的...
你要知道国家是报道注意。主意。你觉得他会出自吗出资吗。当然不会给补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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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因此,修建农村公路可以向村民集资。具体程序为:由村民委员会或由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召集村民会议,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各组所应分摊的比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第二十八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蔬菜地,经省人民政府准许;能收获的不予赔偿; 一,能够移植的,能够增加安置补贴费,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赔偿费; 二、青苗和附着物赔偿费! 三、土地赔偿费,征用耕地、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贴,通常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量,通常政府出示的赔偿方案都是合法的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量、按照本条限定支付的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多年生经济林木、安置补贴费1.征地前乡下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请予以采纳为最佳答案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但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出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除应当隶属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赔偿费付给本人外,征用耕地的安置补贴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准的,其他花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置、安置补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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