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签订合同的形式,限定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职责规则,是加强公司事业单位内部环境管理的根本措施。根据《环境保护法》的限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下列规定实行分级负责制:(一)一次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组调查,提出调查报告,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批复结案;(二)一次死亡三至九人的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组调查,提出调查报告,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批复结案;(三)一次死亡十至二十九人的特大事故,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组调查,提出调查报告,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后,批复结案;(四)一次死亡三十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国务院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六章法律责任中从77条至95条共19条,主要规定了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验、检测的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等。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必须建立起一支高素质和稳定的安全技术干部队伍,确保施工安全的顺利进行。1、控制目标(1)死亡、重伤、人为机械事故为零;(2)年轻伤亡率低于5‰;(3)无食物中毒;(4)创文明安全工地各项达标90%以上。2、计划目标(1)开展三级入场教育。(2)开展施工现场100%戴安全帽,100%系安全带双百活动。(3)开展架子搭设标准化、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教育和施工用电预防触电伤亡专项教育活动及文明施工教育。(4)开展责任区整洁,现场文明标准化检查活动,迎接文明安全工地复查及验收。(5)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及上级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文明安全工地检查,推动施工现场责任区整洁,现场文明标准化管理。(6)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及夏期施工教育管理活动;(7)年底进行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先进个人。3、机构人员(1)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工长、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等为成员,组成的现场管理领导小组。(2)执法监督部下设安全组:设组长一人(安全人员按以下要求设置)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检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15人已浏览
1,022人已浏览
771人已浏览
1,2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