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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现在对方是什么态度?涉及赔偿,需要您带母亲到伤残鉴定机构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和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
1、作为致害人你负有一定的责任;而学校组织足球赛,负有管理、保护义务,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受伤的同学,除非你们能证明他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其不承担责任。 2、应依据2009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标准进行赔偿。 3、如果对司法鉴定给出的伤残等级有异议,在协商赔偿不成时,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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