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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受让人是债权转让过程中的一个法律概念,是与债权让与人相对的一组法律概念,受让人与让与人概念是成对出现的,没有让与人就没有受让人。让与人与...
债权转让过程中主体间的关系及称呼的变化:债权转让之前,主体只有两个,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转让过程中,出现了一个第三人,这个第三人就是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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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部分或全部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实现债权转让,但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务的性质应当允许转让,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等。
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如下: 1、必须有有效的债权。有效债权是指依法设立、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债权。比如赌债就不受法律保护。 2、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 不得根据合同性质转让,如债权、不作为债权、特定债务人的债权等; ② 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原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不得转让债权的,债权转让无效; ③ 不得依法转让。 3、让与人和受让人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应及时通知债务人。注意只通知债务人,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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