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级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5)面部重度毁容...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其中明确宁波市工伤鉴定标准如下: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十级)中具体规定了十级工伤的鉴定标准,因为其中鉴定标准的条文纷繁复杂,无法在此一一列举,您可以百度查询该规定,找到对应等级的鉴定标准进行比对。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其中明确宁波市工伤鉴定标准如下: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225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