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比较检验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两者之间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为综合评断提供依据。比较检验的内容有四个方面:检验内容比较书写动作一...
必须要载明的十项内容,而要使合伙协议更有针对性、还有可操作性还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合同伙投资撤资及职责的相关规定 1.出资细节,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犯罪过失的基本类型:1、粗心大意的过失,必须预测自己的行为有可能危害社会的结果。粗心大意没有意见,发生了这样的结果2、过于自信的过失,预测自己的行为有可能危害社会的结果,但相信可以避免,发生了这样的结果。犯罪过失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1)犯罪过失认识因素犯罪过失认识因素是犯罪过失成立的前提,行为者在当时的条件下具有认识危害结果的能力,但由于疏忽没有预见,对危害结果的发生缺乏认识,或者行为者预见危害结果的发生的可能性,但由于过高估计了避免危害结果的有利条件,实际上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会危害社会。因此,不管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在实质上都是缺乏认识的。如果真正认识到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人是不会决意实施其行为的。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行为者没有社会危害意识。(二)犯罪过失的意志因素犯罪过失的意志因素是行为人虽不希望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但未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注意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所以犯罪过失的本质在于行为人违反了注意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315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