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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人有下列情形的,由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吊销其《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一)根据本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诚信综合评价...
建筑废弃物运输实行联单管理制度。联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一式四联。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废弃物运出工地前如实填写联单内容,经现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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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与建筑废弃物混合排放。
排放建筑废弃物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建筑废弃物排放费专项用于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建设、综合利用项目扶持、综合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居民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管理和洒漏污染清理等工作。
排放人申请办理《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应当向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一)发展改革、国土房管、城乡建设、交通、水务、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场地平整、建(构)筑物拆除、建筑施工、河道清淤或者道路开挖的文件;(二)核算建筑废弃物排放量的相关资料;(三)建筑废弃物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建筑废弃物的分类、装载地点、运输距离、种类、数量、消纳场地、回收利用等事项;(四)与持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建筑废弃物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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