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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出租房屋已经是很常见的事了。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租赁双方都应该对出租的房屋负有一定的责任。那么,房子租出去后,屋主还应该承担哪些责...
房产居间合同存在违约的,应承担相关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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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的义务和责任: A、承租人负有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如果对于租赁物的用途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租赁物使用的义务。违反约定或违反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承租人负有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维护租赁物的义务,因承租人保管、维护不善,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 C、承租人负有意欲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情形下,需要通知出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改善的义务,否则将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D、承租人负有意欲对租赁物进行转租,需事先与出租人交涉的义务,取得其同意方可转租,未经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E、承租人负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及时支付租金的义务。 F、承租人负有在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时,及时通知出租人的义务。 G、承租人负有在租期届满后,交付租赁物时,保障所交付的租赁物符合按照约定用途或租赁物性质使用后状态的义务。 H、承租人负有遵守双方租赁合同之中合法有效的其他的约定的义务。
一、如果你以前没有参加过任何“房改房”或“福利分房”且符合C单位的房改房政策的,你有资格作为承租户参加C单位的房改房购房; 二、据你所述,案涉房屋系你单位安排,房屋系你单位与B单位的互换房,且房屋又登记在C单位名下,经你参加C单位房改后,最终由你购得。因此,如你单位起诉,会把你与B、C单位一起列为被告; 三、如果你单位胜诉,可以肯定的是房屋不会再属于你。至于房屋最终会属于谁,则须看你单位与B、C单位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因为,本案,有三个重要的信息你没有阐述清楚:1、房屋登记在C单位名下,为什么你单位为你安排房屋;2、房屋为什么是你单位与B单位的互换房;3、为什么房屋又登记在C单位名下; 四、本案,你是依据房改政策取得房屋产权,你的行为不属于侵吞国有资产,你自己没有任何过错。即使你单位官司胜诉,你也不会因此而承担侵吞国有资产的责任,同时,你可以要求C单位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其区别: 一是对象不同。承包经营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对象是资产。 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其自主权是不完全的;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对职工的录用和解聘权等,而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是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承包经营者完不成任务时,只是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租赁经营者在权益、风险、动力等方面都要比承包经营高。 四是企业留利的归属不同。实行承包经营的,由税后利润形成的新增资产仍属企业,而不属于承包经营者个人;租赁经营的承租者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资产增值部分则全部或者部分地为承租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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