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2、当事人持有的《结婚证》中姓名、出...
1、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2、当事人持有的《结婚证》中姓名、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该案例的当事人,如果能够保证其所持的户口本,没有作废或者挂失的前提下。那么该户口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可以持该户口本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因为,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与孩子的户口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婚内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或单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首部 1、男、女双方结婚的基本概况。包括:结婚登记时间、结婚登记机构名称、结婚证编号等。该部分也可省略,直接将结婚证的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2、男、女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与另一方关系。该部分内容填写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核对,不要出错。 二、财产约定 1、现有财产的归属。主要对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大额的财产进行约定归属一方所有还是共同所有。 2、收入的归属。可约定哪些收入属于个人财产,哪些收入属于共同财产,例如工资属个人财产,奖金、投资经营收益、偶然所得属于共同财产。 3、共同财产保管。可约定何种财产由哪一方保管,以何种方式进行保管,约定保管方的义务与非保管方的权利。禁止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 4、共同财产处分。可约定共同财产如何处分,比如多少元以下用于何种用途,一方可不经另一方同意直接决定,通常是生活费用开支,但超过多少元,必须双方共同决定,比如购置房产、借款给第三人。 5、特别财产约定。可约定赠与、继承为一方财产或共同财产。 三、债权债务约定 1、现有的债权、债务确认。可确认在协议生效前发生的债权、债务的归属于哪一方或双方。 2、协议生效后,约定债权、债务归属于哪一方或双方。比如侵权之债、违约之债、不法债务等归属。 3、对外举债的行为约定。可约定一方对外举债必须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如违约,则债务由一方承担。 四、婚内抚养、赡养、扶助、抚养约定 1、对子女抚养问题的约定。包括抚养的义务、抚养费由哪方负担。 2、对一方父母赡养的约定。包括一方协助义务约定、赡养费由哪方负担。 3、一方对另一方在患重大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生活来源或生活不能自理时所负的抚助义务的约定。 4、对一方承担扶养义务的约定。包括扶养费由哪方负担。 五、违约责任 1、一方违反上述约定,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赔礼道歉、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等。但不得约定一方违约即丧失抚养权、一方违约即承诺自愿离婚等。 2、离婚时财产的归属与过错方赔偿的约定。但不得约定一方有过错就净身出户等明显不公平的规定。 协议生效的时间与条件。可约定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也可约定自办理公证之日起生效。
离婚调解协议和离婚调解书都是一方起诉到法院离婚时,由法官居间调解产生的文书。这两者有密切的联系,没有本质性区别。 一般情况下,法官会先让双方达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共同签订离婚调解协议,然后法院会出具离婚调解书,自双方签收后生效,婚姻关系解除。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2人已浏览
592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4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