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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居住证》的办理办理条件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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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青岛、西安等城市为引进人才,都相继出台了工作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自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证暂行条例》开始施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申请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1、到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2、注册半年后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居住证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书》提交居住证处理资料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请资料后,资料齐全的,发行《上海市居住证》受理收据》的资料不齐全的,当场通知申请人补充资料。5、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符合处理条件的,不符合处理条件的,发行书面意见说明理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6、证书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取收据。
1、办居住证的条件是: 来京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 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 ①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②在京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京连续就读(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2、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办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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