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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按照规定,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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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一定的,要看这个公司的制度怎么样。刚入职两天,一般是培训或者工作交接,并没有坐太多的实事。所以大多数公司不给刚入职两三天几天辞职的人结工资,不过也有少数的公司会给结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一般企业,辞职需提起一个月写辞职申请,经直属上司同意后,在离职的前一天或当天,他们会给你一张离职清算表,你需要找行政后勤部签字。 确认你的办公用品是否破损遗失,以及是否需要赔偿罚款等,然后你需要找财务部主管签字,确认清算你有无欠公司的款项,然后你的领导也签上字。 签完后人事部会计算你的工资,一般离职后的下个月会打到你的卡上,有些也会当天结算
什么是自动离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曾经明确,“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即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如辞职未准擅自离职;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 劳动部办公厅 《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 劳办发[1994]48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一)项中的“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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