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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是指到十八周岁,十八周岁以下的为未成年人,但是并不是说明其犯罪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当其为十四周岁以下的不予承担刑事责任,十...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指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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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一般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但是在某些国家(例如日本)的定义上是指未满二十周岁的公民。对未成年人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根据1995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的规定,刑事责任年龄一律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并且应自行为人出生的年月日起按日为单位计算实足年龄。即“不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应包括该周岁生日那天在内,而应从该生日的第二天起才为“已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我国宪法、刑法、民则通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明确规定另外,我国还特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法律,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法律责任。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完善措施:1.建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刑法。我国目前没有设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刑法,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虽然法律中有关于未成年犯罪的条款,但以成年人犯罪为基础的法律终究不适用于未成年人,应制定专门的未成年法律。法律中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责任能力、处罚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增加未成年犯罪独立的罪名,明确从宽处罚原则,适当降低处罚的力度,放宽减刑、假释的条件,借鉴外国以教育为主的理念,对未成年犯罪加以保护。2.完善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应当明确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的强制性与必要性,将“可以通知”改为“应当通知”,这样避免了未成人犯罪嫌疑人没有成年人在场的情况,如果未成人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监护人无法到场,应当通知其他合适的成年人到场。转变办案人员的观念,让其意识到该制度的重要性,确保未成年人权利得到保障。规定到场成年人的条件。有些成年人虽按通知到场,但并不了解自己的责任与目的,缺乏法律知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起不到帮助作用。3.对未成年人庭审模式作具体规定。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在短时间内设立专门的少年法院是很难实现的,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庭审时作出相关规定。首先,对专业术语进行解释。有些未成年人接受的文化教育程度较低,法律知识匮乏,不能正确理解法官的专业词汇,在这种情况下,可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专业词语作出解释。不仅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也有助于庭审顺利有序的进行,提高庭审效率;其次,法庭庭审氛围不宜过于紧张、压抑,由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较小,心理承受能力低,在法院这种严肃的氛围下,难免对其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且很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都是初犯,在陌生、紧张的环境下,对自己的陈述不能做出完整真实的表达。未成年在日常行为上容易被他人尤其是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所影响,在没有判别的能力之下就可能作出违法甚至是犯罪的行为,这就要求社会需要对未成年的教育中增加更多的法律常识以及规范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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