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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此时,由于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一方购买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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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同居时,男友单位买房,在我父亲处借10万,打有借据。但是因房子是他在单位买的,所以房产证上只是他的名字。现在如果离婚。房子或者钱能否要回?怎么分割。可以要回10万元钱。 2、另外,在婚内买的房子如果只签署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又无借据之类。婚后这种房子是两人分,还是只是房产证上的人的?属于共同财产,两人平分。
未婚同居财产分割: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可以根据赠与关系进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人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由于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还要考虑到无过错第三方的利益。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之间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子女是无辜的,同居人对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定抚养权、抚养费。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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