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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

2024-12-17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是指对实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但仍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情况下,采取强制医疗措施。 一、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条件: 1. 精神病人实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 (1) 并非所有精神病人都是由强制医疗程序; (2) 只有实施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的精神病人才可以适用强制医疗。 (3) 精神病人的行为必须达到刑法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危害后果标准。 2. 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精神病人: (1) 精神病鉴定等法医类鉴定应当委托列入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编制的名册中的鉴定机构及二名或二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意见; (2) 被鉴定人实施的行为必须达到刑法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危害后果标准。 3. 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 (1) 根据精神病人的病情及精神状况进行医学判定; (2) 依据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后的具体情况进行考量。 二、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主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1.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2.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3.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4. 在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三、法院审理强制医疗申请程序: 1. 审判组织: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 诉讼参与人: (1)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2) 被申请人或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3. 法院经审理作出决定: (1) 对被申请人强制医疗:对于被申请人或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2) 对被申请人不予强制治疗: A. 被申请人实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且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不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决定对被申请人不予强制治疗/同时责令被申请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严加看管/治疗; B. 被申请人实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且应负刑事责任的,决定对被申请人不予强制医疗/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管辖。 (3) 驳回或不同意申请: A. 是作出不予强制医疗的决定/驳回或者不同意申请的决定不明确; B. 将案件退回检察院/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管辖不明确。 四、强制医疗决定的救济程序: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1. 复议主体: (1) 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 (2) 被害人; (3) 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 2. 复议机构: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3. 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决定的执行。 五、强制医疗执行: 1. 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 2.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六、强制医疗的法律监督: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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