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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学生,因学费在去年3月份缴给了辅导员(他现已辞职),可他竟私贪学费,我们找学校,但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学校没有指明让辅导员来代收学费...
1、属于培训服务合同纠纷。双方权利义务依合同约定履行。 2、如有证据证明对方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 3、如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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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应当再上网上看看有关这个学习的相关内容,包括广告,宣传,承诺,联系方式,地址等等,学费1万元已经属于经营范围,应当有相关的教学资质,另外在你要求继续学习的情况下他人不交在民事上已经构成违约,可以要求返还学费,赔偿损失,在刑事上,如果没有任何资质,属于非法办学,已经构成诈骗,可以以此理由报案,亦可在获取此人相关的联系方式或者地址后,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当时拿培训费的时候是不是签了服务期合同,如果有服务期的话,过了服务期限或是虽未过服务期但也已经工作过一段时间,培训费是无权全部向你主张的。公司不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这是你法定的向公司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鉴于问题没有将全部情况描述清楚,根据法律规定,你还享有向公司主张其他费用的权利。
公司的做法不合理,公司无权强制要求员工参加自费培训课程。如果公司将你们按矿工处理,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反映情况,或者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另外,我国法律规定8小时工作制,每天加班一般不能超过3小时,一个月总共不超过36小时,而且公司也没给你们买社保,可以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反映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及为你们补交社保,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如有任何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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