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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人经营的,应依法给予税收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政府有关部门鼓励,帮助残疾人自愿组织就业或个人开...
国家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地方人民政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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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国家鼓励残疾人自主选择就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人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所等方面照顾,按规定免除管理类、注册类和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费用具体包括(1)行政管理类费用,即根据法律法规,在行使国家管理职能时,向被管理对象征收的费用(2)资源补偿类费用,即根据法律法规开采,利用自然和社会公共资源者征收的费用(3)鉴定类费用,即根据法律法规,行使或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检查、检查、认定、检疫等征收的费用(4)考试类费用,即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文件规定组织考试征收的费用,或组织人事部门职能强制实施检查、人事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法律费用(5)。社会训练不是行政事业费用其他行政事业费用的管理。
"1、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政府有关部门鼓励、帮助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从业或者个体开业。”但不同省份,不同规定。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3,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国家对自主择业、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费用。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残疾人持残疾证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免费参观 可以免费进入博物馆、旅游景点、景区等公共场所,大型商业活动、体育比赛除外。 场所内政府定价、管理的缆车、游园车等费用减半! 2.出行免费 盲人、一级肢体残疾的可免费乘坐室内公交车、地铁、轮渡等交通工具(各地的政策略有差异)。公共停车场免收残疾人停车费。 3.生活服务 家庭安装的有线电视维护费,给与优惠。 安装电话、水、燃气只收取工本费。 4.生活保障 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在原有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基础上,提高20%的金额比例。 5.医疗保障 残疾人在医疗机构就医免收挂号费。 特困残疾人在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 城镇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一年缴纳60元,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儿童,每人每年缴纳10元。 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免费配置辅助器具。(包括肢体、听力和视力的残疾) 6.特殊教育 对接收义务教育的城乡贫困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子女,免收教材费,并给予生活补贴。 义务教育寄宿的贫困残疾学生,可享受国家彩票公益助学金(每年200名),额度分别为200、500元和800元。 应届考入二本以上院校的残疾学生,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助学基金。 考入本科、大专、中专的,发给3000、2000、1000元的助学金。 7.就业 符合认证条件的企业,安置一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3.5万元。 个人劳务免收营业税。 残疾人员所得,经批准后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事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工的,免收增值税(参与批发零售等商业经营的,不享受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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