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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于生效时间没有特殊约定,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从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成立后便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如果对于生效时间没有特殊约定,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从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成立后便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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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在网上签订后生效,当事人可以根据生效合同到房地产登记部门进行产权转移登记。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买卖合同等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时间有例外规定,即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但《民法典》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的表述改为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明确当事人可以选择另行签订合同,约定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时间。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订立合同之时成立并生效。但也存在如下例外: 1、若买卖双方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则买卖合同自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基于不动产所有权的特殊性,买卖中的商品房所有权,即产权应在买卖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才转移给购房人。过户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仅是物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它仅影响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和《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来看,上述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才生效。
对于大多数合同而言,合同自成立的同时生效,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经协商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发生效力。就二手房买卖合同而言,自买卖双方对房屋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过户时间等有关交易的重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书面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买卖关系就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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