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的,法律并无禁止。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最高法院《关于...
1、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属于工伤,工厂承担劳动赔偿责任;2、该管理人员的行为致工人耳膜穿孔,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查证属实应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和侵权两种法律关系互相独立,互不排斥,你可以同时获得工伤和侵权赔偿。陈某对你的赔偿责任不会因为你已经享受了工伤保险赔偿而减轻或消失。所以,你的主张于法有据,完全可以起诉要求陈某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可以兼得。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工伤待遇与损害赔偿能否兼得,目前在我国司法界还有争议,各地判例也不同,有支持的,有不支持的,我个人认为在工伤保险赔偿和民事损害赔偿关系方面,我国法律并没有采纳“择一选择”,即在前述两者之间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就排除另一种方式的适用模式。从现有条款看,相关司法解释在工伤保险赔偿和民事损害赔偿如何协调问题上,肯定了受害人对于侵权第三人有独立的赔偿请求权,同时并没有否定受害人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因此两者目前在法律上是并行不悖的,你们的主张应得到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