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退出现役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士兵,在到达安置地以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军官登...
根据退伍安置条例规定:第二十二条士兵退出现役,军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由政府安排工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是于2011年10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施行起。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1999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我不知道这位四期士官,是不是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已经在四期士官岗位上服役期已满后退役的;也就是在部队已经服役有12年的一、如果是服役满12年的: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有地方民政部门安置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如果是服役不满12年的: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就是一般的退役军人,民政部门没有责任予以安置的。
服役年限不够,无安置。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六十一条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办法安置。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至第四款的规定办理。士官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的,作退休安置。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6人已浏览
1,341人已浏览
855人已浏览
2,5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