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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挂靠总公司,开分公司,但是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公司的名义独自承揽工程。分公司借用总公司的资质一...
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属于公司的紧密层,分公司没有独立会计资格,一切服从总公司,附属公司不同,属于分散层,独立会计,只是利用总公司的资格参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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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属于公司的紧密层,分公司没有独立核算的资格,一切服从总公司,挂靠的公司不一样,它属于分散层,自己独立核算,只不过利用总公司的资质参加投标罢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不行。两者没有挂靠关系。分公司没有法人主体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行为结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branch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公司管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行的附属机构。分支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财产,以总行的资产对分支机构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一般都是分公司挂靠总公司,没有资质的挂靠有资质的。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属于公司的紧密层,分公司没有独立核算的资格,一切服从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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