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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政策?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家石家庄拆迁政策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拆迁相关政策如下:1。先补后拆。拆迁涉及被拆迁人的直接利益,补偿是拆迁的关键,两者都容易引起矛盾和摩擦。要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必须遵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以前拆迁都是先腾空再签补偿安置协议。今后,被拆迁人在搬迁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房屋被拆除但无法获得补偿甚至拆除旧房无新房的情况。补偿方式多种多样,尊重被拆迁人的选择。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二、拆一还一。如果被拆迁人选择更换产权,以1:1的面积计算标准更换自己的房屋和被拆迁人提供的房屋是最基本的利益保障。三、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下降。补偿原则是拆迁行为必须保证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即拆迁户的生活水平在拆迁后应等于或高于原生活水平。四、不得进行非法拆迁.不得停水停电逼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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