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法规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分别处理情况。如果企业生产的货物连续生产应税货物,不缴纳增值税的企业生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则视为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以下项目免除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工具(3)旧书籍(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育的进口设备、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免费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残疾人组织直接向残疾人专用物品进口(7)销售的自己使用的物品。除了定金规定外,增值税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都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已使用过出售固定资产不得税务代开发票。
生产者销售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免交增值税,开具发票是零税率;收购其他生产者生产的农产品再销售的,适用税率13%,不应该开17%税率的发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0人已浏览
11,359人已浏览
5,432人已浏览
9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