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政策因素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加以规范。第二、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
第一、政策因素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加以规范。第二、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能会出现如下一些潜在买卖的风险: 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会起诉到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2、无产权的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发,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实现购房母的了,只能主张债权了; 4、在购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也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申请法院查封。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第一、政策因素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加以规范。第二、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第三、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从法律上来讲,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第四、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因此,为减少矛盾、避免纠纷,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状况,其次是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签名,以减少风险。第五、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第六、风险在安置房及一些普通商品房转让中,为了躲避税款,采取公证预约销售的方式很常见,但有些公证交易最后会变成产权纠纷。从公证法的角度,经过公证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要看法官在判决时是否采用此证据以及如何采用。遇到这种情况,买方一般只能以“申述期限太长应视无效”来反击。
1、要是在安置房还没拿到产权证的就进行交易的可能会面临房屋买卖合同会被判决无效的风险。 2、因买方无理拒绝过户,可能会导致无法过户的风险。 3、未签订书面合同导致的风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