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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
工伤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浙江省):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离开单位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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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家庭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造成伤害的,构成工伤。如果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即可。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工伤认定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认定,伤残鉴定是伤情稳定后,通常是出院以后,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相关申请材料按当地要求为准。具体赔偿事宜,和你的伤残等级、治疗具体情况、当地社保政策和报销标准等均有关系。构成伤残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离职的,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是可以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间,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果您觉着这条回复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的伤残等级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21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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