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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法院扣押房屋的行为也是合法的。虽然现在很难再进行房屋登记,由于房屋被扣押导致你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因此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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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原房东立即着手处理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纠纷,在房屋过户之前,若被司法查封,确实会存在问题,导致该房屋未有生效法律判决无法过户的情况。但上海目前已有司法实例,您作为善意购房者且已支付全部房屋价款的,有权提起执行异议,确认房屋产权归您所有,鉴于目前尚未发生您忧虑的事情,或许过户依然是顺利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呆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如果第三人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合同有效。因为合同生效与履行属于两方面的问题。2,被查封的房屋没有禁止买卖,只要履行了相应的责任就可以过户,如对方无法及时解封,可以要求,具体违约责任看约定。3,有欺诈行为,欺诈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可变更。4,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并在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查封、预查封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房屋,被执行人隐瞒真实情况,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转让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认其行为无效,并可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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