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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制度,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求,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我区自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广大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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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符合下列要求,就可以依法退休,即使是破产清算的情况下,也可以依法进行退休的办理: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关闭以及因其他原因终止的,或改制减员达2/3以上的,其退休人员在退休前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10年的,应当交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金。基金补偿金按每名退休人员现年至75周岁的年数乘以同期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医疗费的标准计算,从清算后变现的资产中一次性缴纳,确无能力缴纳的,其处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单位改制、破产或注销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年限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因单位进行公司制改造、股份制改造、出售、拍卖等原因变动工作单位,应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破产或注销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至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之日或注销之日。用人单位在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或注销后,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清算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下列规定为退休人员缴纳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一)企业破产的,按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5%一次性缴纳8年;(二)用人单位解散或撤销的,按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5%一次性缴纳10年。政策依据:《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劳社发〔2008〕120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200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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