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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66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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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公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与一般有限公司监事会的区别在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是公司内部机构。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中的股东代表主要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一样,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是公司的外部机构,是监督公司财产保值增值的措施。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公司是一个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组织公司法有特别规定的从特别规定,没有规定的从公司有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因此双方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和一人公司,组织形式都有一些特别规定
区别: ( 1)法律依据不同。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 2)管理体系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 ( 3)治理结构不同。一般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则由同级政府派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公司法》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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