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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对于妻子的财产有继承权,但是如果是夫妻之间的共同的财产的话,那么需要丈夫先拿掉一半,然后才是妻子的财产,这是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们一起继承...
岳父对于妻子的财产有继承权,所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分出你自己的那部分,剩余你妻子的那部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你和妻子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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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你丈夫不幸过世表示哀悼,其次、对于你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基于你丈夫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的遗产继承适用法定继承,即同一顺位的继承人都享有继承的权利,其中你丈夫的父、母和你属于同一顺位,三人之间如无特别约定,则平分你丈夫的遗产。第三、现在需要确认的就是究竟那些财产属于你丈夫的遗产,你前述所提到的2套房子、存款、古董等先需要区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是则先扣除一半份额,余下的属于你丈夫的遗产;如这些财产全部或部分是你丈夫在婚前购置的那么则婚前购置的财产部分全部属于你丈夫的遗产。
你父亲的姐弟对你奶奶又法定的赡养义务,如果有能力负担而拒绝负担你奶奶的医疗费,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你父亲姐弟支付你奶奶的治疗费。 父亲的姐弟对你父亲的财产没有继承权,你父亲财产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你和你母亲以及你奶奶,你奶奶身体不好的话,最好让你奶奶申明放弃继承权,否则你奶奶继承你父亲的房产部分在你奶奶去世后你父亲的姐弟对该继承份额就享有继承权了。
王老汉去世后,留下遗产。然而,遗产未分割,他的大女儿王红(化名)就因癌症去世。为此,已经离婚的大女婿朱先生以4岁儿子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要求转继承王老汉的遗产。房山法院日前受理了此案。 王老汉有一儿一女,大女儿王红与朱先生结婚并生下儿子小兵。2007年10月底,王老汉因车祸丧生,留下两套房子和27万元的交通事故补偿金,但他的老伴和儿女并未分割遗产。今年8月,王红和朱先生离婚,9月,年仅26岁的王红因病去世。朱先生随即以小兵的名义将前岳母和小舅子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王老汉的遗产。 朱先生的前岳母和小舅子指责朱先生在王红病重期间态度不好。因此,他们不同意朱先生的诉求。二人还出示了一份公证书,证明王红在今年7月,做了放弃继承王老汉遗产的声明。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的遗产应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上述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本案中所说的转继承,是指如果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在分割遗产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可以转移给他(她)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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