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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里进行建造房子,不是随便可以找一个地方就能够建造的,在建造之前则需要向村组织进行申请基地的使用权,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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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险住宅改造对象申报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的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农民个人申请、集体审查、乡镇审查、三级公示、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检查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认定、审查和操作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危险住宅改造条件的农家,户主自愿向所属村委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残疾等证明资料。2、集体评论。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人实际情况进行评议,评议会议记录核实后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改造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3天以上。符合条件公示无异议的,填写《阳谷县农村危险住宅改造农户建设(修理)住宅申请书》,向乡镇政府报告审查。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3、乡镇审查。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报资料后,组织人员应立即到现场对申请人的住宅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鉴定,提出明确的检查和鉴定意见。符合条件的,确定改造方式和配套标准。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说明原因。检查和鉴定结果应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3天以上。4、县级公示。对各乡镇审计报告的危房改造名单,在县政务网上集中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乡镇政府重新核定。必要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复核。全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名单,名单反馈给各乡镇政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5、签订协议。乡镇政府组织乡镇(甲).村(乙).户(丙)三方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协议书三份,三份,三份,三份,三份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支付方式等内容。6、组织实施。乡镇政府根据下达的年度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7、竣工检查。改造住房竣工后,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乡镇建委.扶贫办.防震减灾机构等部门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建设要求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经验收合格后,组织危改户实施入住,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整理规范齐全后,递交县级验收申请,县扶贫办.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地震局联合对乡镇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
1、首先发表声明废除原《住宅所有权证》,发表后发表公告征求异议的2、10天后,如果没有异议,住宅所有者向所属城镇的计划建设管理所的工作人员申请当地测量3、住宅所有者提供身份证明书.户籍薄的复印件.注册声明废除报纸原件.村委证明书等相关资料4、申请重新处理《住宅所有权证明书》。
办理者具有该房子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宅基证,办理房产证请向房管局咨询。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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