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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因涉嫌经济案件被提起公诉,后人民检察院又撤诉的,是不会留下案底的。 2、案底即犯罪记录,仅被人民法院判定有罪的犯罪分子才会留下案底...
不会,凡打过官司的,在法院必有相应的记录;但这个记录,不叫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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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案底,是指刑事犯罪记录。1、如果是民事纠纷引起的民事诉讼,那就不存在有案底的说法;2、如果是经济犯罪引起的刑事诉讼,那这个案底永远不会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经济犯罪触犯的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已经过了追诉期的,也可以不用再追究了,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了,也可以不用追究了,也就是撤销。
1.撤案,即说明法院并未对行为人进行刑事审判,未作出有罪判决,因此不会有案底。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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