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复议是行政救济指国家有权机关为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侵害,而采取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和。...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行政救济是行政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向作出中止审理的法院提出复议。 裁定书上会注明你是否可以上诉的问题,如果不能上诉,那你只能等中止审理的理由消除才能恢复审理了。 如果在上诉期限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超过上诉期限,可以向作出裁定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申诉或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申诉,请求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同级人民检察院无权对同级法院判决抗诉),还可以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根据规定行政复议法救济途径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行政不作为复议救济的受案范围过窄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九、十项将行政许可不作为、未依法履行经申请应履 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不作为、行政给付不作为等三种依申请而产生的具体行政不作为纳入了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上述规定将行政不作为仅仅局限于依申请产生的范围内而忽略了依 职权而产生的行政不作为。再者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之规定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 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 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此规定开启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复 议审查大门但对于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我国行政复议立法却没有将其纳入行政复议的受 案范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