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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也是应当进行登记的。基金业协会与中国证监会已经建立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共享和定期报告机制。对于已经进行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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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否则,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基金业协会与中国证监会已建立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共享和定期报告机制。已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4月30日以前履行申请登记手续。对于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将提供各项服务。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管理条件(一)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二)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字样。(三)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四)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五)基金型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六)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3、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七)至少配备3名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管。(八)各地出台的政策不同。基金公司正常内容:(1)名称登记。(2)出资人登记。(3)住所登记。(4)法定代表人。(5)注册资金登记。(6)章程登记。(7)企业的类型和经济性质。(8)经营范围登记。根据公安部专项治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私募形式委托理财与非法集资区别标注如下:1.自己募集方式是面向社会大众还是面向特定个体。如募集资金方式为面向社会大众,则圈定为非法集资范畴。2.定向集资对象是否超过50人。如募集资金对象数量超过50人,则圈定为非法集资。3.委托理财时,是否发生资金所有人(所有权)关系的转变。如果资金由委托人账户转移到受托人账户,则认定发生非法集资行为
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登记。私募基金备案的材料有: (一)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合作性、公司型基金适用);(二)基金招募说明书;(三)基金风险揭示书;(四)投资者承诺函;(五)募集规模证明(包括验资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出资证明文件、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六)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七)委托管理协议(若有);(八)基金托管协议(若有);(九)投资者明细(包括姓名/机构名称、证件号码、实际投资额。成立日期在2014年8月21日(含当日)以后的基金必填此项);(十)对销售业务的管理制度;(十一)对份额登记业务的管理制度;(十二)销售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十三)销售监管机构监督协议;(十四)份额登记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十五)资金清算系统测试报告、功能说明;(十六)份额登记监管机构监督协议;(十七)委托外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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