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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深圳市员工工伤工资怎么算规定如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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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深圳市员工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呢?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确定为1至24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对于深圳市工伤工资待遇《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66条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100元天×70%(社保支付) 3、交通费:300-1000(社保支付)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 5、护理费:住院天数×50元天(单位支付)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社保支付)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社保支付)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单位支付)备注说明: (1)“本人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 (3)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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