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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任期和聘任(解聘)手续由在《》确定的范围内予以规定。...
董事的任期和聘任(解聘)手续由公司章程在《公司法》确定的范围内予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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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应当在其选派或推荐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就任后10个工作日内报院产业主管部门备案。
董事会议讨论的事项因与董事个人有利害关系并可能损害利益时,由董事会议决定是否要求该董事回避,但不论该董事是否回避,均不得参加表决,并且不得接受委托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董事应在董事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将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一般事项书面报告,并提供相关背景材料和个人意见;在公司出现下列重要事项之一的,董事应在董事会议就该事项作出决定前10个工作日,向股东报告:(一)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发生或可能发生变化;(二)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三)公司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四)公司重要资产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方案;(五)公司经营情况重要变动和向其它公司、企业、团体投资的情况;(六)重大资产、资金转移情况;(七)担保情况;(八)公司经营活动出现违法、违纪、违规情况;(九)公司重大经营失误情况;(十)按照规定应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或股东要求其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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