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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7月1日以后调入本市的员工,超过市政府规定的调工调干年龄界限的,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缴纳后,其调入本市以前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员工,可向市社保机构办理领取养老金的手续,经市社保机构核定后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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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和过渡性调节金的具体计发办法如下:(一)基础养老金: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计算;(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三)调节金:为三百元;(四)过渡性调节金:2007年退休的每月二百五十元,其后每晚一年退休的递减五十元;(五)过渡性养老金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办法由市政府另行规定。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和过渡性调节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在个人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支取完毕后,由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支付。
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在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时,应向市社保机构提供银行账号。市社保机构应依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养老金。
违反本条例规定,瞒报参保人数或缴费工资、不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或拒不提供有关资料的,市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对企业处以五万元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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