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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分配的房子拆迁时加盖的部分可以算钱...
事业单位改革也必须以人为本,面向广大群众,真正做到改出活力、改出效益,而不是换汤不换药地变换一下旗帜,依然故我地以个人亲疏为标准,无论是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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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就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规定如下: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促进社会事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单位主管部门核定下属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在市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单位主管部门核定下属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 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结合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因素,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国家战略发展需要重点支持的单位,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较差的单位,应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主管部门核定的下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在下达前须报市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2.制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首先由主管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下属事业单位内部考核进行指导。 再由单位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分配办法,单位应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要使队伍稳定与激励作用相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调整相结合,防止收入差距过大与公开透明相结合,按岗定薪与向一线倾斜相结合,以工作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相结合的原则, 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分配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单位公开。
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的单位、单位内部实行成本核算的部门,其成本费用须按支出用途分别归集到单位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相应科目中去。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的日子,即产权。登记之日即为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按照取得土地的用途可确定出让年限为年,年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前一日即为终止日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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