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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法。 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可以自主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进行劳务分包,并不需要发包人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
不违法。 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可以自主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进行劳务分包,并不需要发包人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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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的劳务作业,一直都是要求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承包的,没有资质的企业是不能参与劳务作业的。 之前,施工劳务资质分为13项,每项都可能有数个等级,获得资质的建筑劳务公司都有专属的承包范围。 而在的资质新标准发布后,施工劳务资质统一为一个标准,不再分等级和类别,并规定获得资质的企业能够给参与所有的劳务作业。 所以,劳务公司申请的资质不再有等级之分,只要获得资质就能承接工程,虽然劳务公司不再有资质等级的要求,但是个人是不能以个人名义承接劳务分包的,除非农民建房这类简易、零星工程。 虽然现实生活中,有大量的个人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情形,但是这都是违法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不可以的,按照规定,总承包单位可以将主题工程以外的进行专业分包或者劳务分包,主体工程不能进行专业分包
答案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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