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可修改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修改招标文件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
招标文件按照功能作用可以分成三部分: 一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阐述招标项目需求概况和招标投标活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还可以修改,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风险提示:如果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参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受用。
招标投标法修改了吗?现在暂时还没修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4人已浏览
559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4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