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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婚同居关系是指男女两性公开同居,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两性结合。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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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不属于婚姻关系,只要依法登记的婚姻才受法律的保护。 同居的范围可概括为四种: 1、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目前典型的同居关系。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3、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4、婚外或同居外之姘居。即秘密同居。
1、未婚同居关系是指男女两性公开同居,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两性结合。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 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3、不符合这一时间条件和法定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为同居关系。 4、未婚同居不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 5、同居关系可以补办登记转化为合法婚姻。 6、属于应当补办而未去补办或者因没有达到法定结婚条件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手续的,应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7、未婚同居关系的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1、未婚同居关系是指男女两性公开同居,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两性结合。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 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3、不符合这一时间条件和法定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为同居关系。 4、未婚同居不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 5、同居关系可以补办登记转化为合法婚姻。 6、属于应当补办而未去补办或者因没有达到法定结婚条件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手续的,应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7、未婚同居关系的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8、只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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