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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2-03-18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指不符合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标准为,没有经济补偿。(三)违法解除合同1;(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是指不符合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四)劳动关系终止属于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过错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仍需裁减人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六)法律,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应当继续履行;不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2、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鉴定为五至十级的;没有法定过错的、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治区,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第四十二条规定、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工伤方面(一)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没有补偿;(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裁减人员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满的、法规的规定;(六)法律,没有补偿;不具有法定过错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企业转产,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按照所在省,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一。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自治区:(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劳动者解除合同。难以安排工作的,标准为,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直辖市规定的具体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伤解除合同的补偿分为劳动合同解除补偿和工伤两个方面。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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