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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可以诉讼离婚。我国《》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所在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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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生活中,会出现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情形,那承认涉外婚姻判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 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承认或不予承认的裁定。
最高院关于涉外离婚判决的规定:一、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二、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承认或不予承认的裁定。
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作出了新的规定:1。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住的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住的,适用共同国籍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经常居住或者国籍国结婚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2、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一方经常居住的法律或者国籍法律是有效的。3、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一方经常居住的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无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住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住地的,适用共同国籍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离婚机构所在地法律。四、法院地法律适用于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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