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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
根据户籍管理的规定,一个公民只能有一个户籍证明。现在,你出现两个户口,这里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如果属于重复登记的,你可以持有能够证明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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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户口注销标准应按照“保留合法真实、注销非法虚假”的原则处理。在群众承诺不再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和姓名的前提下,可按群众意愿提出申请,保留其中一个户口,注销另一个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户口。根据《公安机关户籍身份信息核查工作规范》规定: 第四条派出所民警开展调查时,要认真核查迁移证、出生落户、补录等各项户籍档案材料以及常住人口登记表,查询人口信息系统的变动轨迹、办证记录、历史图像、户成员信息,入户走访核查对象本人及其亲属、邻居、单位同事、村(居)委会干部等,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县级公安机关在审核注销重人业务时,要认真核对派出所民警的调查报告和调查材料,并将有关材料及时归档,永久保存。 第六条核查对象属一人多户的,派出所应按照“保留合法真实、注销非法虚假”的原则处理。 (一)出生申报多个户口的,注销无出生证、假出生证登记的户口。 (二)对假迁移、假补登、以虚假材料申办户口等弄虚作假非法落户的,应当注销虚假户口。 (三)对历史政策原因造成一人多户,出生日期一致的(含农历和公历换算一致),可根据群众意愿提出申请,保留其中一个户口,注销另一个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户口。 (四)对历史政策原因造成一人多户,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分类处理: 1、户口发生多次迁移,且迁入手续都规范完整,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2、属久居,且找不到原始资料、已经无法查证原因的重复户口,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在群众承诺不再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和姓名的前提下,可按群众意愿提出申请,保留其中一个户口,注销另一个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户口。
不可以,因为户口本上的名字任何时候只有一个是合法有效的,对于户口本上标注的曾用名,同样属于历史记录信息,同样不存在注销的可能。
身份证号码不一样就代表是两个不同的人,加上地址不同,户口性质不同,而仅有姓名相同,一般只能看作是两个不同的人。一个人一生在本国只能有唯一的一个身份证号(不管户籍怎么迁移都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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