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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整顿的程序如下: 1、有限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向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法院受理裁定后会宣告受理有限公司破产; 3、法院宣...
破产企业整顿的程序如下: 1、有限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向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法院受理裁定后会宣告受理有限公司破产; 3、法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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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申请是指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的行为,这是破产程序启动的标志。在收到破产申请之后,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同时指定管理人。 2、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后向管理人呈报自己已享有的债权以参加破产程序的行为。 3、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组成,对破产程序中的某些事项进行表决,并对管理人进行监督。 4、重整,这是新破产法参照国际先进立法模式引进的新制度,重整的开始既可以是在破产申请之后,也可以由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 5、和解,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债务人延期还债、减免债务等协商而达成的协议。和解也可以在破产申请之后,或由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而开始。 6、破产宣告。债务人即可能因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由于支不抵债而被宣告破产,也可能因为重整程序终止或者和解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7、破产清算,法院在对债务人进行破产宣告之后,即由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分配。 8、破产终结。破产终结即可能由于破产清算完毕而导致,也可能由于重整的结束或者和解协议的执行而导致。
1、破产整顿是以避免债务人破产为目的的预防措施。它是在债务企业已经出现破产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已经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情况下,适用的拯救企业的法律手段。2、破产整顿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进行。破产对整顿制度的适用条件,整顿的申请人,申请期限,整顿程序开始的条件,以及对整顿的监督、整顿的期限、整顿的终结鬲、终结方式、后果等各个阶段或各方面的程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违反这些程序,整顿就不能开始或正常的进行。破产整顿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两年期满,无论整顿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整顿即告终结。3、破产整顿以和解成立并生效为前提并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主持。被申请整顿的企业应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的认可。如和解不成立或者不被人民法院认可,则整顿不能开始。如果在整顿期间出现违反或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则应予终结;根据现行破产法规规定和现行体制,部分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仍然是企业整顿的申请权人和主持人,企业的整顿活动由其直接领导和组织实施。4、破产整顿必须在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进行。为了保证整顿在符合法院程序,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条件下运行,破产立法把整个整顿过程置于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双重监督之下。
公司破产必须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定确认。未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本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破产程序:1。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程序必须有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主要认为公司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债权人申请时,主要认为债务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资不抵债。虽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在我国,绝大多数公司都是自己申请破产,很少有债权人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需要指定破产管理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需要向人民法院报告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公司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通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最短为30天,最长为90天。对于公司账户中记载的已知债权人,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债权申报,通知可以邮寄、转让等方式送达,告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和方式,以及申报债权时需要携带的材料。3、指定破产管理人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原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监事等人员不再行使原职权,公司需要由破产管理人管理。破产管理人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机构和清算事务所担任。但并非所有上述中介机构都能担任破产管理人,只有在当地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备案的中介机构才能担任破产管理人。因此,公司破产立案后,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在破产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处理破产事务。破产管理人代表公司。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破产公司涉及诉讼时,仍然以公司为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破产管理人只作为代表人参与诉讼。破产管理人负责人具体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如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的清算、重组或和解。破产企业的日常事务由破产经理决定。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接管是全面接管,包括接管洛种公章、账簿、合同、流动资金、劳动人事档案等资料;接管破产企业财产,行使破产企业财产的处分权;决定破产企业是否继续经营,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委托拍卖机构拍卖破产财产,制定分配方案,分配破产财产等重大事项。5、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管理人是非审计评估机构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6、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收到债权申报通知之日起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向人民法院报告,管理人应当根据债权人的申报制作债权登记表,记录债权人的申报情况,包括债权人的名称、债权金额、债权形成的时间和原因。7、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召开债权人会议可能无法清偿债权,或者清偿比例极小。因此,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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