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政局一般不能撤销离婚证。根据法理来看,离婚登记办理之后,婚姻关系解除,并无撤销的可能。如果离婚后后悔的,可以重新办理结婚登记,不需要撤销离...
因胁迫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亲自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婚姻,一般按照初审、受理、审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政局是办理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的部门,是可以办理可撤销婚姻的撤销。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1052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1054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民政局对符合可撤销婚姻情形的,可以撤销婚姻。
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当事人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2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